拍案而起的意思 举案齐眉的意思


婚后,梁鸿与妻子孟光选择了过一种宁静的隐居生活。梁鸿的日常工作是舂米,每天傍晚,他回到家中,孟光都会早早准备好丰盛的饭菜。每当端菜的时候,孟光总是恭敬地将盛满食物的案举到眉眼之间,细心地递给梁鸿。她从不敢在他面前抬头望去,始终保持着恭敬的姿态。(《后汉书·梁鸿传》有云:“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这个动作,看似简单的举案,其实是那个时代的一种饮食礼仪,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成为夫妻相敬如宾、和谐美满的象征。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这个“举案齐眉”的“案”字。在《后汉书》中的孟光,肤色黝黑、身形肥胖,甚至力大无穷,能够轻松举起石臼(“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但实际上,将装满食物的“案”举起并不需要多大的力量,因为这种食案本身并不重。

那么,到底什么是“案”?它在古代家具发展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案的种类又有哪些?案与我们常见的“桌”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一既实用又充满文化象征意义的古老家具——“案”。

一、案的起源

据传,案的发明者是夏禹。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案,几属也。”可见,古人常常把几、案、桌等能用来放置物品的家具视作一个大类,“几案”和“桌案”等名称由此而来。

最初,案并非用来盛放食物,它原本是一种类似床榻的坐具。《周礼》有记载提到,皇帝在祭天时,需要在幄帐内放置一种坐具,叫做“毡案”,毡案后面则安放屏风。(《周礼》:“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郑玄注:“张毡案,以毡为牀於幄中。”贾公彦疏:“牀上著毡即谓之毡案。”)

后来,“案”逐渐演变成了我们常见的小型托盘,形状多样且便于移动,通常有两种常见的形式,一种是食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餐案,类似于自助餐用的托盘,最大不同是案下面有四个脚,可以理解为一个小型的餐桌。这类食案反映了古代的分餐制度。(唐代初期的儒学学者颜师古在《急就章注》中曾说:“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所以陈举食也。”)

另一种形式是书案,通常用于大臣上朝时,摆放需要呈交的奏折。大臣将奏章整齐地放在书案上,端到君王面前。如果是君王下达诏令,也会放在书案上,再交给大臣。

这些迷你小案不仅在实物出土中有所见证,也常常出现在古代壁画作品中。比如河北望都东汉墓的壁画中,就有一位人物双手托着一件木质的小案;再如安徽马鞍山三国时期朱然墓的壁画上,黄门令手中也拿着这样的小案。

二、案的多种类型

说到案的种类,答案是非常丰富的。除了食案、书案、奏案等,我们从战国到隋唐五代的家具发展中,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案子。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类型:

材质上:石案、漆案、陶案、木案、纸案、玉案、藤案,以及金银百宝案;

造型上:矩形案、方案、圆案、椭圆案;

用途上:食案、书案、画案、香案(供案)、琴案、酒案、奏案、炕案、肉案等;

案面形制上:平头案、翘头案和卷书案;

腿足形状上:有两足案、三足案、四足案、直足案、曲足案等。

案作为一种具有文化象征意义的家具,真正进入人们视野的,还是在魏晋南北朝以后,随着坐姿的变化,案的使用地位逐渐提高。

三、案的升高与文化变化

自魏晋时期起,人的起居习惯开始逐渐从席地而坐转变为垂足高坐,这一变化直接影响了案的形态。隋唐时期,垂足坐姿流行后,案的高度也随之增加。人们工作、学习时,通常会使用一张高足书案,再配上一把交椅,这样的坐姿比传统的席地而坐要舒适得多。

许多人可能会觉得,案和桌子的区别似乎并不明显。事实上,随着唐宋时期案的高度提升,其功能和桌子在很多方面几乎没有区别,特别是在文人的书房里,案和桌子的界限变得模糊。

如果非要区分两者,还是可以通过几个方面来辨别:

腿的位置:桌子的四条腿通常位于桌面的四角,并且与桌面垂直;而案的四条腿则通常缩进案面内部。

榫卯结构:只有采用夹头榫或插肩榫结构连接的腿足,才能称为“案”。具体的工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进一步查阅。

整体比例:案通常比桌子更加细长。

四、案与桌的文化属性差异

为什么案和桌的造型有如此不同?这其实与它们的文化属息相关。

桌子作为一种家具,更强调实用性,它的设计偏向于功能性。例如,在家庭聚餐时,桌子需要提供足够的空间,便于多人同时用餐。桌子的腿部设计通常较细,并且保持较大的底部空间,以适应多人使用。而案则更注重文化用途,主要用于个人使用,如书写、绘画、琴棋等。为了更好地承载卷轴,案的设计通常更长,腿部的收缩和粗壮的设计使其更稳定,也让其在视觉上更显庄重。

正因为案更具文化性,它的地位也相对较高。过去,案通常摆放在客厅的或书房的显眼位置,而桌子则更多是家常之物。无论是在书,还是在客厅,案的摆放位置和周围家具的搭配,都彰显了主人的文化修养。

从功能上来看,案和桌的区别不算特别大。在桌子出现之前,古人吃饭、喝水、书写、办公都使用案子;但随着桌子逐渐流行,尤其是现代“吃货”文化的兴起,案的实用功能逐渐被桌子取代,更多成为了一种文化摆设。

尽管案和桌在外形上有些许不同,但在文化环境中,案代表着一种雅致和正式,而桌子则更具世俗感。在中文语境中,“案”总是显得高雅而庄重,而“桌”则常带有一些生活气息。这种文化上的细微差别,也促使了案和桌的形制差异。

即使形制上有所不同,但如果你非要把书房里的“桌”称作“案”也无妨,这本身就是文化的一种微妙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