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三刻是多长时间 一时三刻是几点几分
古代行刑,为什么常常选择在“午时三刻”进行呢?这个时间点具体有什么讲究吗?我们不妨从古人如何计算时间的方式入手,逐步揭开背后的原因。
在古代,时间的划分并不像现代一样简单直接。古人采用的是“十二时辰”制,每个时辰代表两小时,也就是一天分为12个时段。而每个时辰又被细分成100“刻”,即古人通过滴水漏斗(漏壶)来精确计时。这种方法看似复杂,但也极具实用性。漏壶的设计里,水从一壶流入另一壶,箭头随水位上升,箭上刻有的100个刻度就能清晰显示出时间。古代的每个“刻”相当于今天的14.4分钟。
具体来说,十二时辰的名称和对应的时间为:
子时(23:00-01:00):深夜,称为“子夜”。
丑时(01:00-03:00):鸡鸣时,亦叫“荒鸡”。
寅时(03:00-05:00):黎明,又称“平旦”。
卯时(05:00-07:00):日出,称“破晓”。
辰时(07:00-09:00):早晨,俗称“食时”。
巳时(09:00-11:00):临近正午,称为“隅中”。
午时(11:00-13:00):正午,日正当中。
未时(13:00-15:00):太阳逐渐西斜,称为“日昳”。
申时(15:00-17:00):傍晚,“夕食”时分。
酉时(17:00-19:00):太阳落山,叫做“日入”。
戌时(19:00-21:00):黄昏,天将黑未黑。
亥时(21:00-23:00):深夜,“人定”时。
每个时辰等同于今天的两小时,每个时辰又分为100刻,所以每刻的时间大约为14.4分钟。
“午时三刻”这个术语,通常指的是午时的1小时43分钟(即接近中午12点),在古代人眼中,这是一天中“阳气”最为旺盛的时刻——太阳正处在天空的正中,地面上的影子最短,被认为是“阳气最盛”的时候。
为什么要选择在“午时三刻”执行死刑?古人相信,是阴气最重的行为,死者的灵魂会纠缠与其死亡相关的人员,包括审判官、执行官等。为了防止死者的鬼魂来索命,人们选择在阳气最盛、阴气最弱的时候行刑,这样可以“压制”鬼魂的出现,确保执行过程顺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午时三刻”的行刑规定,并不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事实上,唐宋时期的法律规定了行刑的严格时间范围和日期。例如,死刑的执行不得在节气日、斋戒日、大祭祀日等特殊日子进行,而且必须在“雨未晴、夜未明”时避免执行。即便在平常日子,死刑执行的时间也只能在下午的未时至申时之间,即大致相当于现代的1至17点之间,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午时三刻”执行。
那么,“午时三刻”为什么会成为古代行刑的惯例呢?这大概是因为这种时刻被视为最能体现阳气旺盛、阴气消散的时机,执行死刑的“震慑力”也最强。尤其是在明清时期的小说或说书中,“午时三刻”的描述成了行刑的标准时刻,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但它却成为了当时的一种常态。
在“午时三刻”行刑时,日头正烈,阳光,人们认为这不仅是对犯的严厉警告,也是对其灵魂的一种约束——让他们“连鬼都做不成”,彻底剥夺其的机会。实际上,这种行刑时刻与古人对“阴阳”理论的理解息息相关,阳气最旺,正是抵挡阴气、消除鬼魂威胁的最佳时机。
“午时三刻”的行刑说法,更多的是民间传说和历史惯例的产物,并非法律的强制要求。但从历史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一时刻无疑体现了古人对阴阳之气的深刻认识,以及对死刑执行的一种文化与心理上的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