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什么时候停 每年什么时候停暖气
随着秋意渐浓,天气逐渐转凉。
沈阳的冬季供暖季节即将来临,对于不需要供暖的市民来说,有一项重要事项需留意。
特别提醒
在10月11日前,请务必完成供暖停供手续的办理。
根据《辽宁省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沈阳市的供暖停供办理截止日期定为每年的10月11日。
若市民有意愿停供,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需注意的停供办理限制条件
以下情况将无理停供:
1. 欠费用户:需先补缴欠费后方可申请停供。
2. 未认证的用户:需先进屋认证后再申请停供。
3. 无房证用户:可用购房合同代替房证来申请。
4. 非房主本人办理:需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
如何顺利办理供暖停供手续?
办理手续并不复杂,但需准备必要的材料。
市民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或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以及房主身份证,前往供热管理处或热力总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目前,部分供热企业已开通了线上办理停供的通道,如“热付通”和“366e生活”等平台。
1. 打开“366e生活”公众号。
2. 进入微营业厅。
3. 点击停供申请。
4. 提供相关信息和要件。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 关注“热付通”公众号。
- 输入供热卡号进行绑卡。
- 点击新增卡号并输入供暖卡号选择分组。
- 绑卡方式可选三种,选择其一进行操作。
- 添加房屋地址或房屋编号进行绑卡。
- 输入小区楼号完成绑卡。
- 选择卡信息后,点击供暖报停。
- 输入手机号,上传附件并提交完成申请。
若用户前一个采暖期已办理报停,则本年度无需再次申请。
在停供期间,市民需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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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勿擅自改动停供措施,若发现被改动应立即向供热公司反馈。
- 若与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连接的公用供暖管线阀门被开启或已截断的管线被连接,将被视为用户事实用热。用户应补交停供期间的采暖费,并接受沈阳市相关规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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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市民缴纳采暖费,沈阳市房产局已公布部分供热企业的地址及公开服务电话。
"public-service-phone-numbers" style="display:none">部分供热企业地址及公开服务电话已向公众公布,方便市民及时联系与咨询。请市民们收藏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