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的近义词 古代气味雅称
汉字中的古体字,尤以表意文字“闻”为例,其结构折深刻的寓意。例如“闻”字,外框为“门”,内嵌“耳”,这一构型自然引发人们对于“有人于门外倾听”之画面的联想。而“闻”字在古代的核心含义,即与听觉相关的动词,如《墨子·号令第七十》中的“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以及《尚书·泰誓中》所载的“我闻吉人为善”。
在古代汉语中,“闻”字不仅可用于表达听觉,还常用于表达嗅觉。事实上,在古代,“闻”字在听觉和嗅觉方面的应用是并存的。《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汉王怨眛,闻其在楚”,以及《左传·桓公二年》中的“吾闻之立也,本大而末小”,都体现了“闻”的听觉义。
与此《吕氏春秋・权勋》中的“龚王架而自往,入其幄中,闻酒臭而还”,以及《尚书·酒浩》中的“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则展示了“闻”在嗅觉方面的应用。
除了“闻”,先秦时期已出现了表示听觉义的“听”字。二者在功能上有所区别,“闻”侧重于结果,而“听”则侧重于动作。例如,《礼记·大学》中的“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以及《韩非子·难三》所载的“郑子产晨出,过东匠之阁,闻妇人之哭,抚其御之手而听之”,便很好地诠释了这种差异。
随着时间的推移,语言的发展使得“闻”和“听”在用法上产生了竞争。在唐代之前的时期,“闻”和“听”并存发展,互为补充。随着时间的演进,“闻”在与“听”的竞争中逐渐处于下风。
一个明显的趋势是,“听得”一词的出现和使用使得原本侧重于动作的“听”也具有了表示结果的含义。这种变化在魏晋时期的文献中便有所体现。随着唐宋之后民间白话的兴起,“听”逐渐成为表达听觉义的主要用词。
到了现代汉语中,“闻”的听觉义几乎完全被边缘化。无论是表达听得状态还是听的动作,人们更习惯用“听”、“听到”、“听见”来代替“闻”。而在嗅觉义上,“闻”则成为了主要的表达词汇。
值得注意的是,“闻”在嗅觉义上的使用侧重于结果,如闻到气味的状态。而“嗅”、“臭”则更侧重于动作本身。这种区别在《韩非子•内储说下》和《战国策·卷十七楚四》等古籍中便有所体现。
通感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常用于将不同感觉沟通交错。例如,用味觉状态如“腻”、“津津有味”来形容听觉,丰富了听觉的内涵。听觉与嗅觉之间的通感也在一些方言中得以体现。
参考文献:
岳鹏雪的《论“听”的嗅觉义》;
郝转萍的《试论“闻”的词义演变》;
徐莉娟的《“闻”的词义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