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属于资产减值类科目(固定资产类)


固定资产使用后会贬值

使用中的固定资产逐渐变得陈旧,失去价值。就像一台电脑,每年使用后价值都会下降,用一年后贬值五分之一,用两年后贬值五分之二,五年后就一文不值。更重要的是,建筑物也会贬值,使用年限为 50 年的房屋,使用十年后会损失五分之一,卫生间和阳台会消失。使用三十年后,只剩下衣柜了,这对您来说是个巨大的损失。

固定资产使用后会折旧,于是引入了“累计折旧”这个会计科目。

“累计折旧”是一个特殊的会计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但与普通资产类账户借方增加贷方减少不同,它是贷方增加,借方减少。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资产,简称“特产”。类似的会计科目还有累计摊销、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

根据其用途,它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提折旧注意事项:

  • 固定资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始提
  • 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
  •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应为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且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需要计提折旧,这是容易理解的。例如,您购买了一辆价值 1000 元的自行车,打算使用 5 年(无残值),那么每年提 200 元的折旧,提 5 年,自行车的折旧将提完。5 年后,您仍在骑着这辆自行车。从第六年开始,是否还需要再提折旧?当然不需要了。如果还要提,别人问:“王先生,这辆自行车多少钱?”,你说-200 元(1000-1200=-200),别人可能会说:“自行车还值-200?好吧,卖给我吧。”到那时,您不仅卖不出去自行车,还要赔给买家 200 元,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提足折旧后就不需要再次计提。

很多人对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需要提折旧感到困惑,在此解释一下。如果您在外地购买了一块土地,您就拥有了其所有权,它将永远属于您。因为土地与其他固定资产不同,即使经过很多年,它仍然是同一块土地。土地的价值会发生变化,但这并不是土地消耗的结果,而是由于供求关系和其他原因造成的影响。无需为土地计提折旧。

当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时,累计折旧将进入借方。

例如,企业要出售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的原值为 10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400 万元,出售价格为 600 万元。这时,需要先将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600

累计折旧 400

贷:固定资产 1000

借:银行存款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