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明放假安排及出行提示


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特此公布2019年各重大法定节日的具体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放假调休安排:

元旦:12月30日至1月1日,共三天。12月29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春节:2月4日至10日,共七天。2月2日(星期六)和2月3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5日,与周末连休。

劳动节:5月1日。

端午节:6月7日,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13日,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共七天。9月29日(星期日)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应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安全、保卫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