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科分别有哪几科(重点科目及选修科目)


高考综合改革再添八省市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4月23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3+1+2模式全面开启
2014年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2017年,上海、浙江首批启动试点,随后京、津、鲁、琼四省市公布改革方案。此次公布方案的8省市成为第三批试点地区。
8省市均采用“3+1+2”新模式,即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考生选择的3科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总分为750分)。与之前改革的6省采用3+3模式不同,3+1+2模式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一科,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科,共12种组合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参考
熊丙奇表示,除了科目改革,高考改革应重点关注录取制度改革。8省市的方案中均提到,高校录取除考试科目成绩外,还应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例如,河北省将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高职招生方式调整
多省方案提出分类招生,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分开。例如:
福建:2020年起,高职考试评价方式变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等招生。
广东:安排在春季进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招生批次合并
根据河北省方案,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逐步合并,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专家解读
专家分析称,3+1+2模式扩大了学生的选择范围,3+3模式高中办学条件要求较高,3+1+2更符合各地实际情况。高考改革应注重打破基础教育的唯分数论,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改善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