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


近期公告栏上更新了本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标准,按照人均使用面积计算,人均标准为 25 平方米,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

针对宅基地申请和自建房,强调以下规定:需以户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遵循一户一宅和新的自建房相关规定,同时提交一系列建房材料。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自建房管理也相应完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擅自建房或乱占土地建房,村委会将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还将面临拆除处罚。为保障顺利建房,请务必办理齐全手续,提交所有必需材料。

计划在农村建房的村民,请注意以下手续办理流程:

获取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申请宅基地并填写申请表,待批准后,即可领取乡村规划许可证。

向村里签订书面承诺。有老宅基地的签订退出承诺书,无老宅基地的签订自建房承诺书,承诺按规划建房。

第三,收集四邻签字协议书。若申请宅基地与他人土地接壤,需取得相邻村民的签字同意。无相邻土地,可不提供。

除了上述手续,其他必需材料包括: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通用房屋设计图纸等。均应提前准备齐全,作为农村建房的基础材料。

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情况,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此手续尤为重要,未办理前请勿在耕地上建房。

农村建房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避免随意建房。每一个手续都与房屋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息息相关。为保障顺利建房,务必重视手续办理,避免未批先建带来的风险。

欢迎大家分享你们村的规定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