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分类 在建设用地上建房子属于违建吗


本部分,我们将重点梳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的关键内容。此规范对于规划或建筑专业人士尤为重要。

该标准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统筹城乡发展,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土地统计和土地管理工作。县级政府所在地镇以及条件允许的镇可参照执行。

关于城乡规划的分类,可参考下图进行记忆: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分类计算宜采用 1/10000 或 1/5000 比例尺,控制性详细规划宜采用 1/2000 或 1/1000 比例尺。现状和规划用地的分类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

用地的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公顷,hm2)。数字统计精度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1/10000 图纸精确至个位,1/5000 图纸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1/2000 和 1/1000 图纸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用地面积按平面投影计算,每块用地仅计算一次,避免重复。

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一致,人口规模按常住人口统计。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筑用地结构三部分。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 85.1~105m2/人范围内确定。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 105.1~115m2/人范围内确定。

若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部分山区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不符合上述规定,应进行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超过 150m2/人。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低于 5.5m2/人。

规划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 12m2/人。

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低于 1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8.0m2/人。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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