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和1有倒数吗 零和一有倒数吗?
一、认识数字
1. 20 以内的数字
我们从 0 开始,一个一个数,一直数到 20。
从小到大数: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从大到小数:20 19 18 17 ... 2 1 0
单数:1、3、5、7、9······
双数:2、4、6、8、10······
(注意:0 既不是单数,也不是双数,0 是偶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说单双数,而在数学中,我们说奇偶数。)
2. 两位数
(1)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把十个物体作为一个整体。实际上,十个“1”就是一个“10”,一个“10”就是十个“1”。
例如:11 里有(1)个十和(1)个一;
11 里有(11)个一;
12 里有(1)个十和(2)个一;
12 里有(12)个一;
13 里有(1)个十和(3)个一;
13 里有(13)个一;
14 里有(1)个十和(4)个一;
14 里有(14)个一;
15 里有(1)个十和(5)个一;
15 里有(15)个一······
19 里有(1)个十和(9)个一;
或者说,19 里有(19)个一;
20 里有(2)个十;
20 里有(20)个一。
练习:观察 11 到 20 的数字卡片,说出每个数字是由几个十和几个一组成的。
(2) 在计数器上,从右边起,第一位是(个位),第二位是(十位)。个位上的 1 颗珠子表示(1 个一),十位上的 1 颗珠子表示(1 个十)。
(3) 尝试读出 11、12、13、14、15、16、17、18、19、20,然后写出来。
例如:14,读作:十四,写作:14。个位上是 4,表示 4 个一,十位上的数字是 1,表示 1 个十。
二、比较大小和顺序
1. 例如,给数字娃娃排队:5、6、10、3、20、17。我们可以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也可以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注意做题时,写一个数字,划去一个,确保每个数字都只出现一次。)
2. 任意取两个 20 以内的数字,可以用“谁比谁大”或“谁比谁小”来说明它们的大小关系。
例如:16 比 15 大,写出来就是 16>15;9 比 13 小,写出来就是 9<13。
“比”字的用法:看“比”字后面的数字,比几大 1 就要在几的基础上加 1,比几小 1 就要在几的基础上减 1。
例如:比 5 小 2 的数是(3),比 4 多 3 的数是(7)。
3. “几”和“第几”
△▲▲★△☆☆△△△▲★★★☆★
观察图形,说说有几个图形?(16 个图形)从左数第几位是什么?从右数第几位是什么?把左边三个圈起来;把右边第 2 个圈起来。
(复习此类知识时,要分清左右,同时确定方向;理解“几个”和“第几个”的区别。)
4. 相邻数
2 的前面是 1,2 的后面是 3。2 再添上 1 就是 3,3 再去掉 1 就是 2。与 2 相邻的数是 1 和 3。
3 的前面是 2,3 的后面是 4。3 再添上 1 就是 4,4 再去掉 1 就是 3。与 3 相邻的数是 2 和 4。······
20 的前面是 19,20 的后面是 21。······,与 20 相邻的数是 19 和 21。
三、比较
1. 比较两个事物的大小、多少、长短、高矮、轻重等,要以其中一个事物作为参照,或者说以其中一个事物作为标准,然后才能比较,这样才能说另一个事物比作为标准的那个事物大或者小、多或少等。
比较长短:常用的方法要注意让一端对齐,也可以采用数格比较,或对称比较。比较高矮:要注意在同一平面上去比较。比较多少:运用一一对应原则。
2. 比较三个事物,可以先两个两个地比较。然后根据比较的结果,得出三个事物比较的结论。
例如:A 比 B 重,B 比 C 重,那么可以得到 A 比 C 重。A 最重,C 最轻。
A 比 B 重,A 比 C 重,只能得到 A 最重,还需要比较 B 和 C,才能知道谁最轻。
四、加减法(一)
把两个数合并在一起用加法。加数+加数=和
例如:3+13=16 中,3 和 13 是加数,和是 16。
从一个数里面去掉一部分求剩下的是多少用减法。被减数-减数=差
例如:19-6=13 中,19 是被减数,6 是减数,差是 13。
(一) 熟记表内加法和减法的得数
(二) 了解以下规律
1. 加法
(1) 两个数相加,保持得数不变:如果相加的这两个数有一个增大了,则另一个数就要减小,且一个数增大了多少,另一个数就要减少多少。
(2) 两个数相加,其中的一个数不变,如果另一个数变化则得数也会发生变化,且加数变化了多少,结果就变化多少。
(3) 两个数相加,交换它们的位置,得数不变。
2. 减法
(1) 一个数减去另一个数,保持减数不变:如果被减数增大,结果也增大且被减数增大多少,结果就增大多少;被减数减小,则结果也减小,且被减数减小多少,结果也减小多少。
(2) 一个数减另一个数,保持被减数不变:如果减数增大,结果就减小,且减数增大了多少,结果就减小多少;如果减数减小,则结果增大,且减数减小了多少,结果就增大多少。
(3) 一个数减另一个数,保持的数不变:被减数增大多少,减数就要增大多少;被减数减小多少,减数也要减小多少。
(三) 整理与复习 10 以内的加减法
1 2 3 4 5 6 7 8 9 10
0+1 1+1 2+1 3+1 4+1 5+1 6+1 7+1 8+1 9+1
0+2 1+2 2+2 3+2 4+2 5+2 6+2 7+2 8+2
0+3 1+3 2+3 3+3 4+3 5+3 6+3 7+3
0+4 1+4 2+4 3+4 4+4 5+4 6+4
0+5 1+5 2+5 3+5 4+5 5+5
0+6 1+6 2+6 3+6 4+6
0+7 1+7 2+7 3+7
0+8 1+8 2+8
0+9 1+9
0+10
1-2-3-4-5-6-7-8-9-10-
1-1 2-1 3-1 4-1 5-1 6-1 7-1 8-1 9-1 10-1
2-2 3-2 4-2 5-2 6-2 7-2 8-2 9-2 10-2
五、加减法(二)
1. 20 以内进位加法
掌握“凑十法”和“凑小数,拆大数”两种方法:
凑十法:将小数凑成 10,再加剩下的部分。
例如:3 + 9 = (3 + 7) + 2 = 10 + 2 = 12
凑小数,拆大数:将大数凑成 10,再加剩下的部分。
例如:8 + 7 = (8 + 2) + 5 = 10 + 5 = 15
2. 20 以内不进位加法和不退位减法
个位相加或相减,例如:
11 + 6 = 17
15 - 3 = 12
3. 练习
加强进位加法、不进位加法、不退位减法的练习。
4.看图列式
根据图中已知条件,正确列式。常用的关系有:
部分数 + 部分数 = 总数
总数 - 部分数 = 另一个部分数
大数 - 小数 = 相差数
原有 - 借出 = 剩下
六、分类
1. 根据事物的类别进行分类,类别就是分类标准。
2. 分类步骤和方法:
给定标准:根据已知标准判断事物类别,并将同类事物放在一起。
未给定标准:观察物体特点,将具有相同特点的物体归为一类,特点即为分类标准。
3. 分类方法多样,可以根据形状、颜色、作用等进行分类。
4. 常见题型:
圈出同一类的物体。
用符号“○”“√”标记同类物体。
将同类物体的编号填在一起。
七、认识物体和图形
1. 立体图形
长方体:有 6 个平面,有些面相同,有些面不同,对面相等,可以画出长方形。
正方体:6 个平面,所有边长相等,每个面大小相同,可以画出正方形。
圆柱体:上下两面是圆形,大小相同,可以画出圆形;侧面是弯曲的,可以滚动。
球:圆形,可以滚动。
2. 平面图形
长方形:四条边,两条长边相等,两条短边相等。
正方形:四条边,边长相等。
圆形:没有角。
三角形:X边。
八、认识钟表
1. 认识整时、半时、整时过一点或差一点到整时。
整时:分针指向 12,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整。
半时:时针指向 1 和 2 的中间,分针指向 6 就是 1 时半。
整时过一点或差一点到整时:时针和分针没有正对着钟面上的数,而是稍微偏了一点,这时说“大约是几时”。
2. 练习拨针时,时针和分针要拨到准确位置。
3. “大约是几时”拨针时应该掌握在前后 5 分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