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哲学原理


列宁对黑格尔在《逻辑学》中从“存在论”到“本质论”、即从现象到本质的过渡大为赞赏,称其为“清凉的微风”。他认为,黑格尔揭示了一种符合人类认知规律的理念:即在直接的现象“存在”中揭示概念“认识”的“本质”(如因果律、同一、差别等)。

列宁高度重视黑格尔在《本质论》中对现象与本质辩证关系的阐释,并在自己的摘要和评论中进一步阐发了这些观点。黑格尔认为,《本质论》的三部分——本质本身、现象和现实——都代表着本质的不同表现程度。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哲学原理

他将尚未表现出来的本质称为“假象”,而“现象”则表现出了本质,而“现实”则是本质的充分展现。黑格尔用“映现”、“显现”和“展现”来区分这三者的区别。

黑格尔对“假象”的定义较为晦涩,他认为假象包含“虚无性”和“存在”两个环节,即一方面它是本质的表现形式,因此是客观存在的;它没有真正展现出本质,因此是虚无、不真实的,容易消失。列宁赞同黑格尔的观点,并将其形象地解释为:“非本质的东西,假象的东西,表面的东西常常消失,不像‘本质’那样‘扎实’,那样‘稳固’”。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哲学原理

黑格尔的“假象”概念与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同,我们认为与本质完全相反的现象才是假象,而黑格尔指的是本质肤浅、表面的表现,可以理解为“外观”。列宁认同这一更细致地区分本质不同层次表现的概念,因为它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现象的层次。

黑格尔将“规律”的概念与“本质”置于同一层次,并在《本质论》中集中讨论了规律问题。列宁对此高度关注,并做了大量的摘录和评论。

黑格尔认为,现象是一个整体,而规律只是现象中作为其根据的一部分。他用“现象中的统一”、“现象中同一的东西”、“现象世界的平静的反映”、“本质的现象”、“现象的静止的内容”、“本质的关系”等概念来描述规律。

列宁对这些表述做出三点评论:(1)“现象比规律丰富”,现象是整体,而规律是部分。(2)“规律是宇宙运动中本质的东西的反映”,“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的认识深化的同一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同等程度的概念。”(3)“规律是现象的平静的反映”,“这是极其唯物主义的、极其确切的(从‘平静的’这个词来看)规定”。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哲学原理

由此可见,列宁并未将规律等同于本质,而是将两者视为同一层次的概念,既要看到其共同点,也要看到其区别。上述第一、三点是规律与本质的共同点,而第二点则体现了它们之间的区别: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或者说是决定事物根本属性的内在矛盾,而规律则是这种属性或内在矛盾的展开,是本质的联系,即事物必然的、普遍的联系。

黑格尔对规律的理解仅限于力学规律,因此低估了规律的意义,过分强调其局限性,认为规律只是本质的一个环节,只能 grasp 现象的一个方面。但他似乎也意识到规律有可能 grasp 现象的整体。列宁则明确指出,规律虽然只是现象的一部分,不能 grasp 现象的细节,但可以 grasp 现象的整体,这是能 grasp 细节的“表象”所不能做到的。列宁指出:“表象不能把握整个运动,例如它不能把握秒速为30万公里的运动,而思维则能够把握而且应当把握。”思维正是通过对光速规律性的认识来 grasp 光速的。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哲学原理

黑格尔在《本质论》中提出“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对立统一的思想,这在表面上看似荒谬。列宁对其进行了唯物主义改造,这在《哲学笔记》中具有典型意义。

本质与现象并非两个世界,但黑格尔却虚构了“本质世界”(世界自身)与“现象世界”的对立,尽管他也论证了二者的同一性。他认为“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二者都是独立完整的实存;一个世界应当只是被反映的实存,而另一个世界应当是直接的实存;但是每一个世界都在自己的对方中不断地继续存在,因此在自身就有这两个环节的同

黑格尔甚至将这种对立夸大为“前者的肯定的东西,就是后者的否定的东西。现象世界中的恶,就是世界本身中的善”。本质与现象的确既同一又对立,这种对立有时表现为本质与假象的对立,表现为一个是恶,一个是善,或相反,但它们绝不是两个世界,也不会事事相反。那么,这指的是什么呢?列宁指出:“这段话的实质是这样:现象世界和自在世界是人对自然界的认识的各个环节、(认识的)阶段、变化或深化。自在世界离现象世界愈来愈远的运动——这在黑格尔那里还没有看到。”

本文探讨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关注的问题,黑格尔的《逻辑学》从存在到本质的转变过程。

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哲学原理

列宁赞扬黑格尔对此见解的启蒙价值,认为其揭示了存在背后隐藏着本质,这是对沉闷思辨哲学的突破。列宁也指出,黑格尔将这一认识过程客观化,认为它是外在于存在,具有客观的意义。这种将概念的自我运动等同于客观存在本身的观点反映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倾向。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将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误认为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生成过程,而实际上,思维只是人们掌握具体事物并将其再现为精神形式的一种方式。黑格尔所谓的现象与本质的对立和转化,本质上反映了人们认识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阶段之间的相互作用。

列宁提出的“自在世界离现象世界愈来愈远的运动”是指人们在理性认识范围内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这一深化过程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表现为概念的具体化,即从低级本质过渡到更高级本质的无限深化。尽管黑格尔局限于本质认识和现象认识的相互转化,他的研究并未忽略人们通过这一过程深入本质内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深化过程并非脱离实践和感性,而是不断循环于实践,检验认识的正确性,修正和发展认识。这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过程。